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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3-31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)等工作要求,持续提升就医体验,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,我院将于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,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布如下:

门诊预交金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(如未开具医嘱) 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,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。

一、停止收取时间:自2025年3月31日起,患者在我院门诊就诊无需再缴纳门诊预交金。就诊过程中产生的检查、检验、药品等费用,按照实际金额在相应环节进行支付。门诊诊查费不属于预交金范围,就诊前可根据所选医师等级预交费用,在就诊时扣除。

二、特殊情况说明。

以下五种不属于预交金:

1.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,患者预交的诊查费;

2.按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,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:口腔正畸、血液透析、康复理疗、中医治疗、化疗、放疗、孕产期保健、儿童保健等;

3.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;

4.实施日间手术、门诊手术、急诊手术前,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;

5.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。

三、对于急诊等情形,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诊预交金需求的群体,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,可采取设置合理限额、提供便捷充值渠道等措施保留门诊预交金等方式灵活办理。
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,我们将持续提升服务质量,为您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医疗服务。


咨询电话:

0530-5119887

0530-5119880

 

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

2025年3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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